第五節 股票期權
5.1 期權的定義 股票期權交易,又稱為股票選擇權交易,起源于本世紀20年代美國的紐約,當時的交易范圍和規模都很小,且還只是場外交易。1973年4月美國芝加哥期權交易所開始營業以后,股票期權交易才真正形成。目前,世界上一些發達國家的證券交易所都開設有這種交易。
股票期權的實質是一種權利,它即不是股票又不是股票指數,擁有股票期權的投資者可在一定的時間期限內按確定的價格和數量買賣某種股票,而對這種權利的轉讓就稱為股票期權交易。
股票期權交易不象股票交易及期貨交易,在最初階段,其購買期權的一方是投資者,而出賣股票期權的是專業的交易商。當投資者對某種股票行情進行分析預測后,他就可與期權 經紀商簽訂一個合約,交納一定的費用,從而取得在某段時間內按協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某種股票的權利,而取得這種權利之后,投資者還可根據市場行情的變化在期限到來之前轉讓或放棄這種權利。我國目前雖然還沒有股票期權交易,但我國股民對此也并不陌生,在滬深股市流通的配股權證,其實質也是一種股票期權。 5.2 期權的種類 根據所選擇的權利不同,股票期權有三種類型,這就是看漲期權、看跌期權和看漲看跌雙向期權。
1.看漲期權看漲期權,也叫購買選擇權或買進選擇權,其擁有者可在合同規定的有效期限內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行使買入某種股票的權利。購買看漲期權是因為投資者看好后 市,當所選定的股票價格上漲以后,購買這種期權的投資者就可以獲利,這也是它稱為看漲期權的原因。以下通過一個實例來介紹這種期權的操作。
某投資者想購買A公司的股票,其市價為每股100元。
該投資者看好該公司的發展前景,預料其股票價格會升至115元以上,他就以每股10元的價格購買了200股,其限3個月、協議價格為每股105元的看漲期權。當購買期權后,可能的結果如下:
1.約定的期限內,股票的價格果真如投資者所預測的那樣升至不低于115元,其期權的價格也隨之漲到每股不低于10元,此時投資者可行使期權,按每股105元的價格買進股票,再將股票以市場價賣出,或者干脆就將期權賣出,其結果是保證不虧或有盈利。
2.在限定的3個月期限內,股票的行情并未象投資者預測的那樣漲至115元以上,而一直在其期望值下徘徊或干脆就掉頭向下,此時投資者只有以每股低于10元的價格將期權出售,或到期后放棄行使期權的權利,這時投資者就會發生虧損。
在買入看漲期權時,最關鍵的是投資者對后市的預測是否能夠證實,如股票的市價在協議期限內能漲到股票的協議購買價與期權價格之和之上,則投資者購買期權就有利可圖;
若投資者的預測不現實,購買看漲期權的投資者就會虧損,但這種虧損是有限的,因為投資者有不行使期權的權利,所以其損失僅限于購買期權的費用,特別是股市發生暴跌時,看漲股票期權的風險遠遠要小于股票的風險。
2.看跌期權看跌期權,又稱賣出選擇權,是指期權購買者在規定的有效期限內,擁有以協定價格和數量出售某種股票的權利。投資者購買這種期權,主要是對后市看空,購買這種期權就相當于買入了一個賣空的權利。
如A公司股票市價現為每股100元,投資者預料股票會下跌,于是就以每股10元的價格購入了200股、期限為3個月、協議價格為每股95元的看跌期權。當投資者購入看跌期權后,其可能的后果如下:
1.在規定的期限內,股票的價格果真下跌,且跌至每股85元以下,這種看跌期權的價格也會隨之漲至每股10元以上,此時期權的擁有者可將期權拋售直接獲利,也可行使期權,即以市場價買入股票,再以每股95元的價格將股票賣與期權交易商。不論采取以上方式的那一種,投資者都可獲得一定的盈利而不會虧本。
2.在規定的期限內,股票的價格并沒有下跌,或雖然下跌但沒有跌至每股85元以下,此時投資者就只有將看跌期權以低于成本價在市場上拋售,或到期后放棄行使看跌期權。發生這種情況后,持有看跌期權的投資者將肯定要發生虧損,但其虧損額非常有限,也就限定在購入看跌期權的成本之內。
3.看漲看跌雙向期權看漲看跌雙向期權,這種期權既包括看漲期權又包括看跌期權,所以也稱為多空套做。在這種期權交易合同中,購買者同時買入某種股票的看漲權和看跌權。其目的是在股市的盤整期間,投資者對后市無法作出正確推斷的情況下,在減少套牢和踏空風險的同時而獲得利潤。由于這種特點,購買雙向期權的盈利機會最多,但其支付的費用也最大。
如上例中,投資者同時購買了A公司股票的看漲與看跌期權,其中每種期權的價格分別為10元,投資者為每股股票的期權所支付的費用上升到20元。現股票市價為100元,看漲?權購入股票的協議價格為每股105元,看跌期權賣出股票的協議價格為每股95元。因投資者購入的是雙向期權,在行使某種期權時就必須放棄另一期權,所以該投資者行使期權的成本就增加到了每股20元,這是投資者對后市難以看清所支付的代價。當股票的市價高于協議買入價格20元或低于協議賣出價格20元以上時,投資者才能獲利,如果協議期內股票價格只在此范圍內波動,投資者將會發生虧損。 5.3 股票期權交易合同的基本要素 在進行股票期權交易時,通常都是通過買賣雙方之間的期權交易合同來實現,且這種合同是一種統一的標準合同,載明了交易的必備條件,諸如有效期限、數量、種類、費用、股票價格等要素。
1.期權交易的參加者。包括選擇權買入者即買主,選擇權賣出者即賣主,中間商、經紀人等。
2.股票的協定價格,也稱期權行使價格,是指期權購買者履行選擇權時的結算價格。如果是看漲期權,期權交易的股票協定價格應比當時的市價略高;如果是看跌期權,期權交易的股票協定價格應比當時市場略低。
3.期權價格,也稱保險費。這是選擇權買方支付給賣主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即購買期權合同的價格。其比例通常為協定價格的5~30%。付費金額大小主要取決于以下幾個因素:
①期權合同中規定的時間長短。簽約日與到期履約日之間相隔時間越長,保險費相應越高。因為期限長,期權賣方風險就大,而買方選擇的機會和余地就越多。
②股票協定價格,也稱期權行使價。當股票協議價格越接近股票市價時,其保險費就越高,反之,保險費就越低。
③期權所指股票的活躍程度。如果在股市中該股票的價格波動較小,甚至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沒有明顯變化,說明賣出期權方的風險就小些,保險費當然也低;相反,如果股票的市價波幅很大,價格非常活躍,那么賣出期權方的風險可能加大,保險費就會相應提高。
④供求關系的影響。如果在一段時間,要求購進期權的買方增多,則賣出期權方收取的保險費也增加;反之,保險費降低。此外,有的期權交易買賣雙方在到期之前可以轉讓其期權,那么供求關系的影響作用將更為明顯。
4.股票的種類和交易數量。每份期權合同都規定具體的股票種類和一定的數量,通常是每份100股。
5.期權合同的類別。合同須規定是看漲期權合同還是看跌期權合同,或是看漲看跌期權雙向合同。
6.有效日期。合同須注明選擇權合同的截止日期,規定何日到期失效。它限定期權購買者必須在此期限內行使,否則就算放棄或失效。一般有效日期為3個月、6個月、9個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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