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法與減法,這小學算術里最簡單的兩種計算方法,相信就是把它運用到社會生活中來,人們也不會做錯。比如,利益當前之時,做加法;反之,則做減法。不過,現實社會總是復雜多變的,通常情況下的加減法,在某些場所如果能夠反過來做,在該做加法時做減法,在該做減法時做加法,那效果或許會更好一些。
有這樣一則故事,讓我銘記在心。一位顧客到上海一百商店購買攝像機用的鋰電池,他聽說東瀛某個牌子的鋰電池能連續使用12小時,于是就尋尋覓覓認定非要買到不可,盡管其價不菲,一節售價要高達1300元,但顧客還是掏出錢包來立馬要銀貨兩訖。然而,就在這個時候,負責接待這位顧客的營業員在得知顧客所購之攝像機僅用于日常的家庭錄像時,反倒勸顧客考慮考慮,并提出了更經濟實用的“黃金搭檔”:建議改購另一種價格僅為700元的電池,再加上攝像機原配的電池,連續的拍攝時間可長達6小時,足夠應付全天所需了。顧客接受了營業員的建議,最后買了這種700元價格的電池,1300-700=600,顧客因此而節省了600元的支出。
這位營業員的“減法”,是讓許多商家難以接受的。商家總是希望顧客買的東西越多越好,都希望顧客做“加法”,如果人人都像這位營業員一樣做“減法”,那商家豈不要“減收”多多?不過,這位營業員的“減法”卻得到了該商店領導的大加贊賞,因為該領導算了另一筆賬:倘若滿意而去的顧客日后購物就認準了一百商店,或者再“現身說法”引來更多的顧客,那“減法”無疑就成了“加法”;若全商廈的營業員都能來做做這種“減法”,顧客近悅遠來,那豈不更能做出“乘法”來了?
我對這位營業員充滿了敬佩之情,而對于能把“減法”視為“加法”甚至是“乘法”的商店領導,更是由衷地佩服。其實,仔細想來,這股市中的道理又何嘗不是如此呢?進入股市里的投資者都是為了賺錢來的,他們都希望通過多次交易,通過對多只股票的炒作來達到多賺錢的目的,因此,在投資過程中投資者往往習慣于做“加法”。在通常情況下,一年原本可以做12次交易時,他們恨不得做出24次交易來;至于把12次交易“減少”到8次或者6次,那更是萬萬不能的。然而,投資股市,需要的是智慧與獨具匠心。在股市里“勤勞”未必就能“致富”,“多勞”未必就能“多得”,股市并不是一個“天道酬勤”的地方。相反,你如果能學會適當地“偷懶”,也許你可以更好地賺錢。事實也是如此,做24次交易的人未必比做12次交易的人賺錢多,甚至在做完第8次交易的時候,你所賺到的利潤就是一年中賺錢最多的時候。因此,作為投資者來說,在股市里一定要認真對待“加法”與“減法”的關系,改變固有的“加法思維”,適當地做一些“減法運算”。
我認識一位做“減法”賺錢的投資者。這位投資者是2001年初入市,與大多數的投資者一樣,剛入市的時候,她在股評家及其他投資者的指導下,在股市里跑進跑出,忙于做“加法”,爭取多賺錢,可結果呢?一年下來,這位投資者共炒過20余只股票,年初投入的5萬元本金最終虧去了近萬元。到了2002年,這位投資者總結失敗教訓,不再盲目地做“加法”了,而是精選個股做“減法”,最后,在眾多看好的個股中,只挑選了哈藥集團與廣電電子兩只股票,期間除了對兩只股票各做過一次高拋低吸的交易外,剩下的就是持股不動,結果一年下來,這位投資者在這兩只股票上的獲利達到37000元,成為數不多的賺錢者之一。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做“加法”虧損、做“減法”贏利的局面,歸根到底,這是由股市牛短熊長的規律決定的。特別是從2001年下半年以來,股市始終處于熊市狀態,股市里股票上漲的時間總是有限,而能夠持續走牛的個股更是有限,因此,做“加法”的結果只能是虧多賺少,而如果能學會做空,或者精選個股,變“加法”為“減法”,那投資者自然就可以保持勝利的果實了,縱然就是虧損,也會比做“加法”要少許多。由此看來,股市里這“加法”與“減法”的奧妙,還需要投資者在投資的過程中來慢慢地領悟。
“背黑鍋”
某股評家動員股民“拋超跌,買藍籌”,不料隨后的日子里,藍籌股下跌,超跌股猛漲。于是大家紛紛咒罵起這位股評家“黑嘴”。
為此,A股民沾沾自喜地對同是股民的妻子說:“他這是在替我背黑鍋呢!”
妻子憤憤地說:“他這是罪有應得,怎么是替你背黑鍋啦?”
A股民解釋道:“我最近的手氣特別背,買什么跌什么,一買就跌。這不,我最近也買進了藍籌股,所以這藍籌股就下跌啦。依我看啦,這藍籌股下跌,不是股評家的‘嘴黑’,而是我的‘手黑’呢!如今大家都罵股評家‘黑嘴’,這不是在替我背黑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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