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監會下發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的規定,從2006年8月1日起,投資者就可以通過向券商融資融券來進行股票投資了。融資融券業務在不少投資者看來這是一項“借雞下蛋”的好事,而且從證監會將這一政策安排在中行A股上市前夕發布的時機來看,證監會同樣是將其視為利好政策出臺的。但盡管如此,作為一名中小投資者來說,我以為,還是安心地用自己的資金炒股為好。
中小投資者之所以應該安心地用自己的資金炒股,這首先是由中小投資者的弱勢地位決定了的。根據《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目前能夠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券商數量極少,僅為3~5家。而作為廣大的投資者來說,絕大多數都不在這幾家試點券商那里開戶,因此,這種融資融券的政策陽光,不可能照在絕大多數的投資者身上。而且,就是投資者有意將證券賬戶轉到這幾家券商那里,也需要等半年之后才有資格參與到這項業務中來,這是其一。其二,作為極少數的擁有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券商來說,由于它們自身的實力總是有限度的,因此它們能夠提供出來開展融資融券活動的資金與證券也是相對有限的,這與投資者的需求相比,不過是杯水車薪。其三,從風險控制的角度來看,券商在挑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活動服務的對象時,顯然更愿意選擇實力強大、且抗風險能力強的機構投資者。而作為個人投資者來說,除了少數的大戶外,絕大多數的個人投資者將會與融資融券業務無緣。因此,融資融券固然可以給投資者的投資活動帶來方便,但政策的陽光雨露卻很難惠顧到中小投資者的身上。所以,盡管一些中小投資者對融資融券業務充滿了期盼,但到最后還是只能依靠自己的資金來炒股。
正所謂“禍兮福之所依”。以我之見,中小投資者最終無法參與融資融券業務,這未必就是一件壞事。如此一來,投資者就可以安心地用自己的資金來炒股票,從而使自己的投資風險處于一種可以自我控制的掌握之中。融資融券固然便利了投資者,但它卻是一把雙刃劍,既可以放大收益,也可以放大風險。因此,一旦投資者出現方向性的投資錯誤,那么投資者的風險就會加倍,以至最后強制平倉,掃地出門,1994年的時候,當時的一些大戶投資者就是這樣被消滅的。因此,用自己的資金炒股,是有利于控制風險的,它至少可以確保投資者不會被消滅。而在股市里這無疑是最重要的事情。因為一旦投資者無法在股市里生存下去的時候,賺錢更是遙不可及的事情。
當然,作為投資者來說,如果能夠融資打新的話,這倒是一件低風險的事情。問題是作為中小投資者來說,這種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的好事情什么時候能夠真正降臨到他們的身上來呢?因此,對于這種“融資打新”的事情雖然是中小投資者人人都期盼,但到最后仍然還只能是靠自己的那份自有資金來申購。
“吵”股收入
關餉的日子,經濟學家把工資悉數交到了夫人的手上。
夫人:“這個月的工資怎么多出了10000元?”
經濟學家:“是‘吵’股收入。”
夫人:“可你沒有炒股呀?”
經濟學家:“我不是用錢去炒股,而是用嘴巴來‘吵’股。這一陣子替機構唱空股市,過一陣子又來替機構唱多股市,這樣,我就可以從機構那里領到‘吵’股收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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